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社会危害性有限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一个小超市、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立法 、2022年 ,2025年初 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货值小、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比如 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司法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近年来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
